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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银华鑫利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3月2日起,嘉实财富开通本公司银华鑫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22年3月2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费率折扣以代销机构具体安排为准,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本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4、本基金目前仅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日期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5、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席信息官任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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