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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2月26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公司现就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部分修订,取消《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拟于2023年、2024年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内容,待具体参与对象名单、分配数量、资金规模等有关法规要求的相关内容确认后披露,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拟于2022年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保持不变,故原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变更为《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张帆、监事王浩滢、监事章冰烨均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就《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部分修订,公司同步调整《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取消本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拟于2023年、2024年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内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拟于2022年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保持不变,故原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变更为《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张帆、监事王浩滢、监事章冰烨均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关东捷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人关东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理由如下: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主体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权/解除限售安排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凝聚力。亦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本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10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4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及延期召开的公告》。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3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董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正,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办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5号楼

  收件人:邵乐

  邮件:200233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给征集委托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为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关东捷

  2022年3月1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及延期召开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道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东捷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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