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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先生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认购对象之一,就特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事宜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所持鑫铂股份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减持鑫铂股份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的计划。

  2、在前述不减持鑫铂股份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若届时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本人亦将严格执行最新政策。

  3、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鑫铂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2月1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0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落实和核查,并按照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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