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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投资者于2022年3月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洛阳银行、浙江民泰银行、东莞农商银行、江南农商银行、厦门银行、天相投资顾问、新兰德、和讯信息科技、汇林保大、度小满、青岛意才、鹏华直销、诺亚正行、深圳众禄、上海天天、上海好买、蚂蚁基金、上海长量、同花顺、北京展恒、上海利得、宜信普泽、南京苏宁、浦领基金、北京汇成、唐鼎耀华、北京植信、海银基金、大智慧、上海万得、上海联泰、上海汇付、上海基煜、北京虹点、陆金所、珠海盈米、中证金牛、京东肯特瑞、大连网金、北京蛋卷、华夏财富、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东北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信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华林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五矿证券、华鑫证券、中金财富、中山证券、红塔证券、国融证券、粤开证券、江海证券、银泰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长城国瑞证券、爱建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开源证券等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03月01日起,对通过财通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鹏华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

  1、适用的基金范围

  鹏华基金管理的、由财通证券销售的所有基金产品,包括已发行的以及将来发行的产品。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鹏华基金或财通证券另行公告确定。

  2、活动时间

  自2022年03月01日起,结束时间以鹏华基金或财通证券公告为准。

  3、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财通证券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的基金,具体申购费率优惠折扣以财通证券公示为准。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2)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财通证券所有,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财通证券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重要提示

  (1)上述适用的基金优惠前的费率标准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2) 财通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鹏华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36

  网站:www.ctsec.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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