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1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学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板块的处理规模,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000万元收购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于收购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2-17)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18)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6月2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8,123,986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9,489,031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其他与此相关的其他变更事宜。
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19)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下午2: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2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1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2月2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于2022年2月28日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人民币10,000万元收购华西能源持有的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环保”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收购完成后,旺能环保持有昭通环保100%的股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与华西能源无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收购尚需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分行书面同意,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762306858F
注册资本:118,08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成立时间:2004年5月18日
经营范围:优化节能型锅炉、新能源综合利用型锅炉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根据客户的需求对能源工程项目提供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2、华西能源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未知华西能源与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2MA6NT31F4Y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锦绣朝阳小区14栋2单元2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有全
成立时间:2019年4月26日
经营范围:再生能源技术研究、开发、应用;利用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热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三)标的公司取得的昭通市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情况
1、标的公司已经取得云南省昭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配套填埋场)特许经营权。
2、昭通项目的情况:
标的公司与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20日签署了《昭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垃圾800吨,补贴费为60元/吨,垃圾保底量为360吨/日,特许经营期为三十年。填埋场的总库容量为60万立方米。
(四)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2]146号《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其他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产权清晰,除2020年9月10日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分行签订的编号为53069901-2020年(昭营)字0026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本金余额3.09亿元外,标的股权不存在其他质押、抵押担保、股权代持、信托等他项权利或者其他负担,亦不存在被依法查封、冻结的情况,标的股权的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依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2]146号《审计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昭通环保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905.89万元,其中因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资本公积为6,422万元。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昭通环保定价基本依据,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昭通环保100%的股权。
五、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该等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含昭通项目和填埋场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和所有权益。
3.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0,000万元
4.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意向金10%,在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2)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10%,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a.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文件同意股权转让并确认目标公司继续享有昭通项目的特许经营权;b.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分行出具书面文件同意股权转让并同意其与目标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保持有效并且继续按原条款和条件执行。
(3)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50%,在目标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登记、本合同第4.2条约定的移交工作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4)剩余股权转让价款30%,在目标公司取得电力许可、取水许可、竣工验收相关并获得批复等节点后依次支付。
5..过渡期安排
自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之日起至交割日,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支出经甲乙双方事先书面确认后,由目标公司承担。甲方应保证该经营支出是为目标公司的利益所支出,且合法、合理、合情。
过渡期间内,目标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增减资、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借款、对外担保、赠与或转让专利或商标等事项,但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6.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90日内甲方未取得昭阳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分行的书面同意,则本合同在前述90日期间届满之日自动失效。
7.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标的股权或者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第8.1条、8.2条或8.7条的承诺和保证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赔偿以及补偿,如果在乙方要求纠正、赔偿以及补偿的通知发出后三十日内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予以纠正、赔偿或补偿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及利息(按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同时还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承诺、保证或义务的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赔偿以及补偿;如果在乙方要求纠正、赔偿以及补偿的通知发出后三十日内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予以纠正、赔偿及补偿的,则除赔偿乙方或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害损失外,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在甲方向其发出正式的书面催告通知后仍未履行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应付而未付款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利率按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迟延付款超过30日的,则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8.目标公司担保解除: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在交割日后60日内解除甲方为目标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分行借款提供的担保、并在交割日后9个月内解除甲方董事长夫妇为目标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分行借款提供的担保。逾期未解除,按逾期担保天数*担保金额*2.5%/365的标准收取担保费。
9.其他条款:
目标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目标公司承接并继续按原条款和条件执行。
10.交易税费
各方依法自行承担其作为纳税义务人和缴费义务人应当缴纳的与本合同项下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11.其他安排
(1)人员安置:甲方委派至目标公司的人员(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的安置问题,在登记部门受理标的股权转让的法定材料之日前由甲方自行安排,但乙方同意继续留用的人员除外,同时甲方确保前述人员变动不会影响到标的股权的顺利交割。
(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3)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的情形。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
通过本次收购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板块的处理规模,可有效巩固和深化公司垃圾焚烧业务板块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竞争力、增加盈利来源。本次交易股权的定价以审计报告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昭通市分行书面同意,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未来市场、政策及行业环境可能存在变化,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出现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如垃圾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环保政策的变化带来能耗排放等标准提高的影响、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带来的经营影响等,公司将充分利用在环保行业领域积累的实际经营管理经验,提升对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快速响应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项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天健审[2022]146号《审计报告》
3、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1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旺能环境”)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再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鑫新材料”)因工程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由旺能环境或旺能再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时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2、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15日
核准日期:2022年0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陆立松
注册资本:5,25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安里路1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销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再生持股60%。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立鑫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子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立鑫新材料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目前,立鑫新材料公司处于试运营阶段,生产情况正常,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6.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0年度)资产总额120.07亿元的38.35%、占净资产47.60亿元的96.7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1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26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2021年6月2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8,123,986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9,489,031股。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需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其他与此相关的其他变更事宜。
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2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下午2: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3月11日下午4: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证券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燕燕
电话:0572—2026371
传真:0572—2026371
邮箱:qyy@mizuda.net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4”,投票简称为“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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