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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函》。上述人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0万元至4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022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 丘俊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 丘俊威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2、截至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3、 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 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2、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不超过495万元。

  

  4、 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完毕(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增持主体将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增持主体因市场行情波动以及个人增持资金筹集等综合原因,尚未增持公司股份,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内,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增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并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实施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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