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1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七天通知存款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购买的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已于2022年2月28日到期,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74.7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319.34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3.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09.34万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976.6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52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情况及产品投向
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金额为10,100万元,起息日为2022年3月1日,预计年化收益率为2.10%,收益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实时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存在投资风险因素,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经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七、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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