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9,874,315股,占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86%,限售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为2.50%。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7,848,315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为34.36%。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60,000股,并于202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60,78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81,0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546,69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647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493,30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352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9,874,315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3户,占公司总股本的36.8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3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新明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单独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前海菲洋智远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东证汉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证周德(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市博实睿德信机器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徐州市特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秦超、杨杰、庄庆波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首次公开发行前单独及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前海菲洋智远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东证汉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证周德(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莞市博实睿德信机器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徐州市特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企业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方式: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本人/企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若本人/企业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深科达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深科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深科达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9,874,315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26,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7,848,315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