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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3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提案如下:

  

  2.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2-011。

  3. 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联系方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媛媛

  电话:010-80735666

  传真:010-80735777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2206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8”,投票简称为“雪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有1项提案且为非累积投票提案,不设总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以下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2-012

  转债代码:128033         转债简称:迪龙转债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次拟审议事项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即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47号”文同意,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于2017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5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726.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7、债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迪龙转债(债券代码:128033)”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受自然人债券人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机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    邮编:102206

  电话:010-807356666       传真:010-80735777

  联系人:杨媛媛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迪龙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以公告形式将会议决议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以下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100元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8033       债券简称:迪龙转债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1日,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对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和“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余额40,887.96万元及现金管理收入6,894.0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补流时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补流事项经本次董事会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47号”文同意,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于2017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5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26.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一)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7,781.97万元(含现金管理收入),具体如下:

  

  注:1.本文中所有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均以“万元”为单位。

  2.本文中数据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和“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838.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9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一定额度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9日、2019年1月17日、2020年1月11日、2021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分别为2018-004、2019-008、2020-006、2021-007。

  2022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有闲置募集资金39,2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尚未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经公司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建设方案的部分内容优化调整为在未来六年内实施若干地市级及园区级环境监测网络项目,由公司出资建设,商业模式包括但不限于BOT、BOO等垫资模式;将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六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募投项目部分方案调整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号:2019-086)。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726.20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

  1、原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拟通过下述三个子项目实施,(1)环境监测网络综合应用平台研发,该平台的研发主要系对环境监测网络综合解决方案中各层级的技术开发,包括对数据传输层、基础设施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应用层、公众服务层的研发。(2)环境监测网络项目建设,主要面向全国各城市、主要工业园区或涉及污染物排放的大型企业开展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建设,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环境综合解决方案。(3)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中心建设,即公司利用虚拟化、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是整个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数据信息存储、计算、分析中心和载体。

  截至2022年1月31日,本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终止原因

  2019年11月,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及宏观政策,经公司有关决议,将本募投项目建设调整为在六年内实施若干地市级及园区级环境监测网络项目,商业模式优化调整为由公司出资建设,建成后分期收取建设费用或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成果等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BOT、BOO等垫资模式。此后公司稳步推进项目拓展,2020年以来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受疫情和国内外宏观经济影响,政府投入及市场需求一度放缓;2021年后市场逐渐恢复,为控制大量垫资带来的经营风险和回款风险,公司对承接垫资周期长的项目更为谨慎,特别是垫资周期两年以上的项目。因此,公司承接的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多为付款周期较短的项目,不满足募集资金的使用条件,大部分项目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未大量使用募集资金。与此相关的环境监测网络综合应用平台研发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亦未大量以募集资金投入。

  根据目前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及政策导向,公司未来将更多的承建垫资周期短的生态环境监测类项目,该类项目大部分不符合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条件,无法再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因此,公司申请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1、原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为新增产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质谱仪监测系统、色谱仪监测系统、傅里叶红外光谱仪监测系统生产线以及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实验室设施等。该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产能如下:

  

  截至2022年01月31日,本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终止原因

  2019年11月,根据当时市场环境及宏观政策,经公司有关决议,将本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延期至2023年12月。2020年以来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受疫情和国内外宏观经济影响,VOCs管控推进力度不及预期,VOCs监测市场整体需求放缓,公司已投入的生产线产能及公司现有的生产线已基本能满足目前阶段的订单需求,短期内无需继续扩大产能,故未使用募集资金大规模投入。

  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及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预计短期内上述VOCs监测系统难以出现需求量大幅提升的情形,故申请终止“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的布局,基于公司多年发展的业务基础及技术积累,公司将在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环境监测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的同时,积极研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方案,努力开发碳排放动态计量等系统,致力于提供具有公信力的碳排放数据,为碳排放的监管、评估、交易以及碳资产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从而真正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管控目的。

  鉴于目前国内市场环境变化和市场发展趋势,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余额40,887.96万元及现金管理收入6,894.01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

  本次变更补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补充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在支持原有业务继续增长、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务领域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投建的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

  四、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审慎研究做出的合理调整,可以有效降低业务风险和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资金将更加充裕,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灵活使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有权机构批准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即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的业务现状、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公司未来的业务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降低业务风险和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需求。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的经营现状及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降低业务风险和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雪迪龙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的实际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的业务风险和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雪迪龙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雪迪龙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综上,雪迪龙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雪迪龙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股票代码:002658       股票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的经营现状及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降低业务风险和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2-009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远程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和“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本金余额40,887.96万元及现金管理收入6,894.0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补流时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产品、新业务领域的投入。

  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经审慎研究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资金将更加充裕,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灵活使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经有权机构批准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即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及民生证券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同意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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