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2月28日,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电线电缆业务板块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交易对方分别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61,055.15万元(本次交易总对价的29%)。
依据相关协议,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科技”)对该笔次股权转让款对应的质押股票解除质押。该笔次股权转让款对应的质押股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钟南为交易对方应支付交易总价款的29%对应金额提供的担保。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有关说明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广东南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自2020年8月13日起生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由郑钟南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质押予天融信科技,以此为交易对方应支付交易总价款的49%对应金额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3,162.15万元,郑钟南及各相关方就此另行签订了《股票质押协议》,并于2020年8月18日办理完毕股票质押手续,质押股份46,261,0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根据《股票质押协议》,交易对方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当笔次质押对应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应在公司收到对应的股权转让款之日(不含)起的5个交易日(含)内,由天融信科技办理完成该笔次质押对应的质押股票的解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所涉46,261,053股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钟南不存在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2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孔继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孔继阳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公司于近日收到孔继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2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孔继阳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0股,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7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孔继阳先生于2021年9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59%,占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的46.6667%。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持价格区间为17.55元/股-17.80元/股。具体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1、截至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86,040,198股,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85,813,147股。
2、上表中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22年3月2日,孔继阳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孔继阳先生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及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孔继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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