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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2-012

  

  监事楼丽君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黄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楼丽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2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

  2、股东黄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7,8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9%)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9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8%)。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近日收到监事楼丽君、高级管理人员黄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上述人员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楼丽君、黄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备查文件

  1、楼丽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黄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2-013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北京康闽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股份7,6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5%)的股东北京康闽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康闽”)拟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4%)。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康闽《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北京康闽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康闽共持有公司股份7,6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64%。

  4、减持期间: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区间价格:视减持时交易方式及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北京康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公司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不违反相关董事、高管、监事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锁定期满后可以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绿康生化不存在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无须延长锁定期。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康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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