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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2-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日  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星期三)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星期三)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先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现场推举,共同推举焦留军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数量70,024,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48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68,862,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359%。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6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92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6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16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21%。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通过现场结合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参会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其中董事王向东先生、董事焦留军先生、董事蒋宝军先生、监事会主席车宏伟先生、监事张廷秀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李雨森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刘福生先生现场参会,董事张建锋先生、董事罗熊先生、董事岳殿民先生、董事王玉敏女士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表决结果

  议案1.00:关于补选王向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024,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征、王腾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2-13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日收到董事长焦留军先生的辞职报告。

  焦留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即日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焦留军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须提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焦留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和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焦留军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焦留军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后,在公司仍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焦留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选举董事长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向东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4)。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2-14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会议于2022年3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建锋先生、蒋宝军先生、罗熊先生、岳殿民先生和王玉敏女士。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三名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现场推举焦留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向东先生出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董事长发生变更,对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成员不变。调整方案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王向东,委员:王向东、焦留军、王玉敏。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王玉敏,委员:王向东、岳殿民、王玉敏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王玉敏,委员:王向东、王玉敏、罗 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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