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2021年12月6日,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控股股东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集团”)一致行动人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迎投资”)和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葵投资”)计划自2021年12月3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2022年3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76亿元。其中,科迎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812万元。杰葵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79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2年3月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晨光集团一致行动人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出具的《股份增持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科迎投资、杰葵投资(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二)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科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1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杰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99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晨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7,4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0%。
截至2022年3月2日,科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662,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杰葵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49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晨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0,475,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
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的价格区间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1年12月3日起的3个月内,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中有关增持的相关规定,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窗口期或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1年12月3日,科迎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53.08万元;杰葵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721.53万元。2021年12月3日,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74.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3月2日,科迎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0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259.47万元。
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3月2日,杰葵投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075.57万元。
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7,609.65万元。(以上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因实施期限届满而完成。
四、律师专项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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