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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所控制企业美建建筑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其中续保20,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已为美建建筑实际担保余额29,137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所控制企业美建建筑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0万元(其中续保20,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法定代表人:车松岩,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等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 100%的股权。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73,322.0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5,922.62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美建建筑此次银行融资方式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

  5、担保期限:3年。

  6、担保金额:30,000 万元。

  7、其他: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担保形式等的确认,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美建建筑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美建建筑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71,362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 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10,000 万元(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30,000万元,其中续保20,000 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281,36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22%。无逾期担保的情况。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1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墙煌新材料”)签署《2022年度产品采购及工程业务承包协议》。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孙国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墙煌新材料主营铝板、幕墙等建筑装饰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一直为公司提供建筑装饰产品的配套供应,系公司钢结构专业分包一体化业务、EPC 及装配式业务中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墙煌新材料计划签订《2022年度产品采购及工程业务承包协议》,即: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向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铝单板等产品及进行工程业务分包,其中采购产品不超过10,000 万元,工程业务分包不超过20,000 万元,合计总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协议有效期为 2022年度。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孙国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3月27日设立,注册资本为11,18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国君,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西工业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铝塑复合板、多层复合板(含多层复合保温系统产品)、涂层板、铝单板,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截至2021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25.40亿元,净资产 7.46 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因墙煌新材料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故本次协议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与墙煌新材料计划签订的《2022年度产品采购及工程业务承包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度。本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发生金额应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向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进行采购铝单板等产品及进行工程业务分包事项。

  3、交易定价原则:以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依据。

  4、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采购量计算,工程业务按照各项目另行签订的合同规定结算,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5、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度。

  6、关联交易的金额:采购产品不超过 10,000 万元,工程业务分包不超过20,000万元,合计总金额为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实际控制企业与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需要,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铝单板、进行幕墙业务工程分包,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格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精工钢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栋先生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5、公告所指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0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为52.48亿元(比2021年拟申请授信额度下降22.22%),其中流动资金借款及敞口银票授信42.13亿元,工程类保函授信10.35亿元。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审批该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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