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事后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股东大会通知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说明如下:
(一)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
更正前:“附件2 授权委托书”
……
”
更正后:“附件2 授权委托书
……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审核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2年3月1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39304,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涛
邮箱:xbzqb@xinbogf.com
联系电话:0550-7867688
传真:0550-7867689
通讯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8
2、投票简称:鑫铂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
1、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培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预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流动 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公司事后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笔误,公司披露的上述文件中“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之“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部分内容存在笔误,现更正说明如下:
更正前: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审核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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