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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或“公司”)拟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昕软件”)51%股份,朱世峰持有世昕软件10%股份。公司近日与朱世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背景

  2022年3月1日,公司与朱世昕、上海常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朱世峰、郑燕群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公司拟收购世昕软件51%股份。由于朱世峰持有世昕软件6.01%股份因限售需延期交割,公司同日与朱世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朱世峰同意在该等股份完成过户前将其持有公司60.10万股股份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为促进世昕软件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朱世峰协商同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3月2日,朱世峰与春晖智控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朱世峰

  1、乙方同意,在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前,在处理有关世昕软件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世昕软件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保持与甲方一致行动。

  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世昕软件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3、乙方同意并确认,其不再谋求与本协议外的其他任何一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监管规则认定的乙方与世昕软件其他股东因具有亲属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除外)。

  4、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一项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补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守约方面通知违约方并提出补正要求后10天内仍未补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要求违约方给予损害赔偿。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依《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自动终止。

  6、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以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公司加快对世昕软件的整合进程,有助于加速融合双方优势资源,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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