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公告显示屏发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示时间共计10日;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显示屏;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结合核查结果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且均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及管理骨干、核心技术/核心业务人员。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及期限:中泰碧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为10年。公司投资期限自2022年3月3日起,无固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风险控制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谨慎决策,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中泰碧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债权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本集合计划可以参加证券回购业务。本集合计划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股权类资产,但可以持有因可转债转股、可交换债券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权类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存单、央行票据和政府债券(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债券逆回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债及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
其中,短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为A-1级,除短期融资券以外的信用类债券的债项评级在AA-(含)级以上。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谨慎决策,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18)为已上市的证券公司。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6.1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3.5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募投项目的建设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3月1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且均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及管理骨干、核心技术/核心业务人员。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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