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由于经营需要,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8,000万元的信托贷款,用于我司所属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本次融资由我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熹”)以其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由重庆嘉熹股东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我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2月3日
注册资本:69,543.368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高科技开发,设备租赁,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往来函调查及咨询服务;销售矿产品(不含国家规定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日用百货,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中小型水、火力发电成套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情况: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交地产的权益比例为53.32%,是公司控股股东。
中交地产经营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合并)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合同一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人:重庆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务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 抵押物:抵押人名下的两江新区悦来组团Q分区Q16-2地块和Q17-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 抵押顺位:第一顺位。
3. 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9,000万元。
4. 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为自抵押设立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抵押权注销登记之日止。
(二)抵押合同二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人:重庆嘉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务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 抵押物:抵押人名下的两江新区悦来组团Q分区Q02-1地块和Q04-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 抵押顺位:第一顺位。
3. 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
4. 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间为自抵押设立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抵押权注销登记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重庆嘉熹以其自有土地使用权为我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我司顺利获取融资,符合我司整体利益;我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和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2年1月31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1,408,614.42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460.11%。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88,610.72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94.27%。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2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4日,我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第九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陈玲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2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04日,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李永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一致同意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选举李永前先生、汪剑平先生、周健先生、唐国平先生、谭敬慧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成员,召集人为李永前先生。
选举薛四敏先生、叶朝锋先生、刘洪跃先生、唐国平先生、谭敬慧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召集人为唐国平先生。
选举李永前先生、赵吉柱先生、刘洪跃先生、唐国平先生、谭敬慧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召集人为谭敬慧女士。
选举刘洪跃先生、唐国平先生、谭敬慧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召集人为刘洪跃先生。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同意聘任汪剑平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徐爱国先生、孙卫东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田玉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兵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何平先生、王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钟瑾女士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钟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周冬女士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00股,周冬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钟瑾女士、周冬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考核指标及目标值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汪剑平,男,1969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工程师。工作经历如下:历任北京华星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北京西直门华星贸易大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北京华星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华星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华星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京汉华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问,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2021年6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总裁。
汪剑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汪剑平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爱国,男,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MBA学历,高级会计师。工作经历如下:1990年4月至1993年4月,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驻泰国经理部董事兼财务经理;1993年5月至1998年7月,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财务部国内处及海外处副处长;1998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2001年11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及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总部财务部助理总经理、上海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北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0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HK.0688)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海外宏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HK.0081)助理总裁兼投资部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龙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671)副总裁。自2021年12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执行总裁。
徐爱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爱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卫东,男,1969年9月生,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近年工作经历如下: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任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更名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同)董事、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21年6月至今担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孙卫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孙卫东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田玉利,男,汉族,1978年1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近年工作经历如下:自2011年8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临时党委委员,自2018年11月至今兼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田玉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田玉利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兵,女,1968年9月生,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工科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近年工作经历如下: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中交地产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更名为中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同)财务部部长,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任中交地产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任中交地产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任中交地产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9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刘兵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兵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平,男,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如下:1996年8月至2002年6月任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建筑设计师;2002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中国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总裁助理兼北京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北京公司总经理、昆明公司总经理、津冀区域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区域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历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特色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总裁助理、临时党委委员、华东区域总经理,中交滨江(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交地产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何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何平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剑,男,汉族,1977年7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学博士,中级经济师。工作经历如下:1999年8月至2013年7月任北京华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3月任盐城嘉能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盐城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事务助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总经理助理;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华南区域公司总经理、广州城市公司总经理、中交地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城市公司总经理。
王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剑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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