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3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3、公示方式: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亦通过公司内部系统进行公示;
4、公示结果:截至2022年3月3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和《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3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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