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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28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购买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4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于2022年3月3日到期并兑付本息。上述产品购买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3)。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兑付,获得实际收益为人民币31.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28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结构性存款或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28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1)委托理财受托方:浦发银行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3000万元

  (4)认购确认日(产品收益起算日):2022年3月4日

  (5)产品期限:1个月零2天(6)产品到期日:2022年4月6日

  (7)产品预期收益率(年):保底利率1.40%,浮动利率为0%或1.65%或1.85%。

  (8)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保底收益率+浮动收益率)×计息天数÷360,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其中:计息天数=产品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标的为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三)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同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购买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为浦发银行(证券代码:600000)。浦发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余额的10.28%。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银行存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为准确全面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结合公司行业属性,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Taiyuan Lionhead Cement Co.,Ltd.”变更为“Lionhea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住所由“太原市开城街一号”变更为“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3幢1-2层0201号”。

  三、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原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水泥,水泥制品,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水泥生产设备制造、安装及技术咨询;水泥袋加工;矿产资源开采:石灰石矿开采(仅限朔州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事项: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品牌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销售代理;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事项:化妆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公司章程》 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五、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是基于公司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离职的情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日收到董事白景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白景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白景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白景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白景波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董事补选的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志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志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5日

  附件:徐志华先生简历:

  徐志华:男,197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安徽省电信公司互联网业务部主管、合肥卓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CEO、安徽瑞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杭州淘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杭州小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CEO、广州未来集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现任昆汀科技董事、狮头股份总裁。

  徐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1日

  至2022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3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3月18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邮编:030027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巩固、王璇

  联系电话: 0351-6838977

  传 真: 0351-6560507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于2022年3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志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日收到董事白景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白景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白景波先生的辞职申请。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志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临2022-01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芜湖分公司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设立分公司。芜湖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各项基本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设立芜湖分公司的公告》(临2022-01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16)。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5日

  附件:徐志华先生简历:

  徐志华:男,197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安徽省电信公司互联网业务部主管、合肥卓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CEO、安徽瑞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杭州淘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杭州小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CEO、广州未来集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现任昆汀科技董事、狮头股份总裁。

  徐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芜湖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芜湖分公司的议案》。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各项基本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此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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