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为本公司间接持股60%之控股孙公司。
3、涉案的金额:210,901,920元。
4、该案件的审理结果不会对本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孙公司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翰晟”),近日就其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分公司、陈环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收到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浙0903民初404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一: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分公司
被告二:陈环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财产损失210,901,920元;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三)诉讼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事实、理由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根据上述案件二审及再审的裁定结果,原告发现被告二利用原告与被告一存在长期贸易合作的基础,与被告一一起利用支付案涉买卖合同预付款的形式,将款项转出给案外人,两被告骗取原告资金致使原告财产利益遭受损失。因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共有6起,涉及总金额约为9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对于本次诉讼所涉及的预付款,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故此案件的审理结果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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