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联科科技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等。
3、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4、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6、决策及实施方式:本事项经公司2022年3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相关业务的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陈凤华阎鹏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专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人民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等。
3、 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4、 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5、 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6、 决策及实施方式:本事项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董事长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相关业务的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黄方亮
2022年3月4日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于兴泉
2022年3月4日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杜业勤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京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即: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2022年年度内,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2.5 亿元人民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购买,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累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21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即: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2022年年度内,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2.5 亿元人民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购买,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累计额度。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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