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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

建议成立独立董事协会 杜绝“嘴软、手软、力弱”现象

  

  

  本报两会报道组 闫立良 郭冀川

  今年以来,独立董事频繁因为“个人原因”辞职,辞职率相比去年增幅超50%。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独立董事的职业风险,除了独董险外,建议增加独董的权力,建立全国独立董事协会,建立中国式、科学化、全新独立董事制度。

  贺强认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的初期,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较低,加上独立董事缺乏经验,个别独立董事素质不高,产生了一些问题。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形成于20世纪末,当时监事会成员由大股东推举,难以正常发挥监督作用,因此,我国借鉴、学习了美国经验,在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不仅提出要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对独立董事的责任、权利做出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制度得到普遍推行。

  但是,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存在明显缺陷,贺强认为,主要呈现“嘴软、手软、力弱”现象。独董都是由亲朋好友介绍,担任独董后,往往“嘴软”;独董的津贴是由公司发放,拿了以后,往往“手软”;独董面对的是公司,个人的力量难以对抗法人的力量。

  由于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缺陷,有一些独董在某些大胆违法违规的公司面前,显得非常弱,致使有的公司严重失控,爆发出巨大的风险事件。证监会对某巨亏暴雷的上市公司独董处罚2亿多元的决定,使许多独立董事震惊,纷纷要求公司购买保险,甚至提出辞职,这一场风暴也引起社会激烈的争论和人们的广泛关注。

  贺强表示,“现在有人说,独立董事不独立,独立董事不懂事。但是,从我国独立董事制度20多年的发展过程来看,这一制度已经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独立董事制度使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管理越来越规范,公司经营越来越正规,独立董事制度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不可或缺的制度。”

  要想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除了要求独董认真履职以外,还要从增加独董的权力,增强独董的独立性入手,彻底改革现有的独立董事制度。为此,贺强建议,成立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能够完全独立运作的全国独立董事协会,建立中国式、科学化、全新的独立董事制度。

  贺强说:“全国独立董事协会制度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由全国独立董事协会负责进行独董培训,建立独董人才库;二是通过培训,向合格者发证,入库储备;三是上市公司需要的独董由全国独立董事协会统一派遣,避免嘴软的问题;四是独董的津贴由上市公司统一缴纳到全国独立董事协会,由协会统一发放,避免手软的问题;五是上市公司的独董由全国独立董事协会委派,独董背后有协会的全力支持,形成全国性协会与公司互相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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