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99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聚赛龙”,股票代码为“301131”。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1,952,152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1,952,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87%,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152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3月4日(T+2日)结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1,910,45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57,313,68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1,54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246,320.00
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41,544股,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为152股,两者合计为41,696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最终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1,696股,包销金额为1,250,880.0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3489%。
2022年3月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发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电话:0755-8899991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