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2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浙江恒威
(二)股票代码:301222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1,333,40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5,333,400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33.9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34.1534元/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止2022年2月2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4.47倍,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平均市盈率为 43.27倍,本次发行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8.2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
联系人:杨菊
电话:0573-82235810
传真:0573-82235811
(二)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6楼
保荐代表人:王森鹤、谭国泰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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