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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木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02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青木股份”,股票代码为“3011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66.6667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10元/股。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3.3333万股,占发行数量的5.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63.0856元/股,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投资”)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6.666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

  最终,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3.3333万股,占发行数量的5.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6.6666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6667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25.000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7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69%。

  根据《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347.4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3,200,5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049,501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50.3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950,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9.69%。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61758954%。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3月4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须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

  截至2022年2月25日(T-3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据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7,828,59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93,984,344.5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21,90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7,692,205.5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049,501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07,923,513.1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8,049,501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08,750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8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21,905股,包销金额为7,692,205.5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76%,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73%。

  2022年3月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战略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处

  联系电话:021-20370806、021-20370808

  发行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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