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1 号晶科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李仙华先生、肖建平先生、裘益政先生、王文静先生、施俊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陈康平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孙敏先生、林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蒋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3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3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俊哲、黄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会议通知及临时提案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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