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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1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5份,收到表决票5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茂辉、汤建华和3名职工监事王春华、郭勇军、朱有春组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选举任茂辉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2-15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收到表决票9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由3名独立董事赵俊武、肖海航、蒋艳辉和6名非独立董事肖尊湖、易佐、肖骥、阳向宏、李建宇、王学延组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肖尊湖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肖尊湖、易佐、李建宇、肖海航、赵俊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肖尊湖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蒋艳辉、王学延、阳向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蒋艳辉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赵俊武、肖尊湖、蒋艳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赵俊武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王学延、肖海航、蒋艳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员,王学延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建宇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李建宇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附简历:

  李建宇,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湖南湘潭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湘钢华光线材公司轧钢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高线厂副厂长、棒材厂厂长、市场部部长、采购部部长、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华菱湘钢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宇未持有华菱钢铁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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