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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长春市快翔复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市飞翔复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林再文、刘永琪、邹志伟、商伟辉、王海芳合计持有的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宇航”)78.89%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普光电,证券代码:002338)自2021年11月26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6日和12月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2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普光电,证券代码:002338)于2021年12月10日开市时起复牌。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2022年1月8日、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等工作已经完成;本次交易已通过国防科工局军工事项审批;本次交易可行性报告已经财政部预审核通过;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已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30日就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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