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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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5)。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孝武先生及董事马晓先生、林林先生、刘家钰女士、财务总监刘云强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11月1日-2022年4月3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林林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022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022年2月24日,披露了马孝武先生、马晓先生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6)等相关公告。
2022年3月7日,公司收到马孝武先生、马晓先生、林林先生、刘家钰女士、刘云强先生五人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基于自身原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具体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上市后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备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备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马孝武先生、马晓先生、林林先生、刘家钰女士、刘云强先生均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3、 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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