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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3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刘宏先生、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过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立品、戚思明、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张礼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张立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  提名戚思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  提名鞠万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4  提名汪兆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5  提名李战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6  提名张礼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提名张立品、戚思明、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张礼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程扬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向程扬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过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茁英、董秀琴、胡宗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李茁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提名董秀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  提名胡宗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提名李茁英、董秀琴、胡宗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宏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向刘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战略发展、薪酬考核和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变化,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员工激励需求,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回购股份方案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3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世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过广泛征询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名何世平、谢光元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同时,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何世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谢光元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吕小荣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向吕小荣先生在任职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治理、战略和经营发展做出的认真履职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是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立品、戚思明、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张礼扬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茁英、董秀琴、胡宗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董秀琴女士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茁英女士与董秀琴女士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宗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8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立品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省地震局团总支部书记;南京半导体器件总厂职员;京泉电子销售经理及副总经理;京泉华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香港京泉华董事、京泉华北美公司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京泉华智能电气执行董事、京泉华(深圳)电控技术董事长、南京兆华董事长、徐州海润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印度京泉华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JQH ELECTRONICS INDIA LLP董事、深圳八维通科技监事。

  张立品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5,874,799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窦晓月女士与张立品先生为配偶关系;现任公司董事张礼扬先生与张立品先生为父子关系;张立品先生除与窦晓月女士、张礼扬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立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张立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立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戚思明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职业经理人。历任盐城市郊区北龙港镇财政所会计、副所长,盐都区郭猛镇财政所所长,盐都区盐龙街道财政所所长,盐城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并兼任江苏中科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盐城中科高通量计算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悦虎晶芯电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盐城市盐都莘庄高新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盐城盐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监事、盐城新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盐城盐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盐城中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盐城龙湖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盐城高新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戚思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戚思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戚思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戚思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鞠万金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苏省仪征市物资局职员;京泉华工程部技术员、工程部技术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时兼任江苏京泉华执行董事、京泉华北美公司副董事长、湖北润升执行董事、京泉华智能电气总经理、香港京泉华董事、南京兆华董事、印度京泉华私人有限公司董事。

  鞠万金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792,6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鞠万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鞠万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鞠万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汪兆华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江苏省仪征市新城中学老师;京泉华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京泉华北美公司副董事长、香港京泉华董事、南京兆华董事、印度京泉华私人有限公司董事、JQH ELECTRONICS INDIA LLP董事。

  汪兆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792,5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汪兆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汪兆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汪兆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李战功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市报警设备厂工程师;深圳泰昌电子工程师;深圳可立克科技开发组长;京泉华工程师、工程部课长、总经理助理、电源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电源事业部总经理。同时兼任香港京泉华董事、南京兆华董事、JQH ELECTRONICS INDIA LLP董事。

  李战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456,19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战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李战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战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张礼扬先生,199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京泉华海外销售部业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宠礼科技总经理。

  张礼扬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593,7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副总经理窦晓月女士为亲子关系;张礼扬先生除与张立品先生、窦晓月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礼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张礼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礼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茁英女士,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5月、2015年6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的律师资格;历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书记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判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同时兼任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连州市南岭非金属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律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茁英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茁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李茁英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茁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董秀琴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9年12月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学会计系教师;同时兼任瑞凌股份独立董事;熵基科技独立董事;卡莱特云独立董事;朗科智能独立董事。

  董秀琴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秀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董秀琴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秀琴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胡宗波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长期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历任雅达电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Bel Fuse Ltd研发总监;现任珠海镓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应用及技术市场副总裁。

  胡宗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宗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胡宗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胡宗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何世平、谢光元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8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世平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历任中山市古镇锁厂职员;京泉电子职员;深圳市鑫海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部主管;京泉华职员、磁性计划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磁性事业部副总经理。

  何世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3,90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何世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 司 在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平 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和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何世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何世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谢光元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第4431厂研究所技术员;深圳市保德国际有限公司工程主管;北京爱斯派克有限公司技术经理;深圳搏昌电子有限公司工程经理;京泉华研发课长、研发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产品中心总监。

  谢光元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6,31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谢光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谢光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谢光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额外领取董事津贴2.4万元/年(税前)。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2.4万元/年(税前)。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额外领取监事津贴1.2万元/年(税前)。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暂不发放津贴。

  二、适用对象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三、适用期限

  自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薪酬与津贴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3月2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1号楼2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1、2、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8日刊登在公司合作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及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22日(周二),9:00—11:30,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1)或(2)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2年3月22日(周二)17:00前送达公司。

  (采用信函登记的,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董秘办,邮政编码:51801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广斌、曹文智、冯谦

  电话:0755-27040133;传真:0755-29014723;电子邮箱:szjqh@everrise.net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885

  2. 投票简称:京泉投票

  3.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的指示:

  

  注:1、请在提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为: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8.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3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将回购股份的期限由“董事会(2021年3月8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调整为“在原回购届满日(2022年3月8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至2023年3月8日止”。

  2、除对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8.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3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将回购股份的期限由“董事会(2021年3月8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调整为“在原回购届满日(2022年3月8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至2023年3月8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6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详见刊登于2021年3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1%,,最高成交价为18.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6,11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变化,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员工激励需求,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1.调整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6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2021年3月8日)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2.调整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35元/股,未超过董事会(2022年3月7日)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二)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调整前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65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6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9%;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调整后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35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3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1.7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3%;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5.8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1.调整前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2021年3月8日)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调整后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在原回购届满日(2022年3月8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至2023年3月8日止。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四)预计回购后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动情况

  1.调整前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8.6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214万股,按照截至2021年3月5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8.6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107万股,按照截至2021年3月5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调整后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30.3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131.78万股,按照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回购前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已回购股份146,000股。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30.3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65.89万股,按照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回购前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已回购股份146,000股。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对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期限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继续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回购股份方案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回购股份方案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工会于2022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并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经公司工会提名,与会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选举廖石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廖石波先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8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廖石波先生,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历任惠阳三煌电器研发工程师;东莞依联威电子研发工程师;东莞辉碧电子研发高级工程师;深圳爱派科电子广州分公司研发高级工程师;京泉华科技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研发课长、研发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电源研发副经理。

  廖石波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廖石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廖石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廖石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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