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矿业”)于2022年3月7日收到巴林左旗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应急管理局”)下发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左)应急罚〔2022〕2-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在本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中,宇邦矿业因从业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二、整改情况
事故发生后,宇邦矿业成立专项停产整顿领导小组,对现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全员进行风险源的辨识和分级;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强对生产安全规范的学习。宇邦矿业将从本次行政处罚中充分吸取教训,今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此外,公司也借此契机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坚决长抓不懈,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邦矿业一直积极有序开展安全整改工作,待后续通过整改验收并经应急管理厅同意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宇邦矿业将在复产后全力推进扩产建设,加快提升采选产能,努力为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做出贡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公司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情形,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及第9.3.1条、第9.4.1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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