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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股票于2022年3月3日、4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化”)、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姑苏区国资办”)进行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3月3日、4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文化、实际控制人姑苏区国资办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仍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博信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2022-005)、《*ST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06),并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了《*ST博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14)。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0万元到1,350万元;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70万元到1,290万元;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58,000万元;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1,000万元;预计2021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30万元到2,350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2)第470001号)。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所列任一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的规定,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出现第9.3.11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如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本次业绩预告一致,且同时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所示条件。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博信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011)、《*ST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ST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承兴”)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利腾”)持有公司11,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合计持有公司45,8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30,800,094股,根据苏州晟隽、罗静与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苏州文化作为苏州晟隽和罗静的表决权受托方,其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数量由原来的66,550,594股减少为32,050,594股,表决权的比例由28.935%减少至13.93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积极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一定调整。

  若本次人员调整后,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的席位,实现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同时可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重新聘任,以主导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则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会发生变更,该控制权变更事项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事先批复。

  鉴于以上事项是否能够达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告知上市公司有关事项的进展,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博信关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裁定划扣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2-0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晟隽持有公司30,80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其所持股份已被全部质押及冻结,对应的投票权已不可撤销地委给苏州文化。上述股份存在被执行司法拍卖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文化拥有的公司表决权亦存在降低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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