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3日
至2022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办公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联系人:柳强 电子邮件:zqb@huakangpharma.com
联系电话:0570-6035901 传真:0570-6031552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陈德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截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严晓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截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49.8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47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52,214.78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现金管理的规模及投资品种在审批额度内进行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截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华康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华康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华康股份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现金管理的规模及投资品种在审批额度内进行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华康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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