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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光大证券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原已委派王如意先生、曾双静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现因曾双静先生工作变动,光大证券委派林剑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曾双静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林剑云先生拥有十六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执业经验丰富,且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业记录良好,能够胜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对曾双静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附件:林剑云先生简历

  林剑云先生,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新兴产业融资部总经理,拥有十六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先后就职于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光大证券。曾负责或参与佰奥智能(300836)、航亚科技(688510)、阿科力(603722)、怡达股份(300721)、帝科股份(300842)、力芯微(688601)等IPO项目,大江股份(600695)、恒星科技(002132)非公开发行,以及中国海诚等数十家企业的改制上市项目。林剑云先生执业经验丰富,且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业记录良好,能够胜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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