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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波女士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亲属的证券账户在2021年11月17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累计买入91,000股,金额710,794元,并于2022年1月21日卖出83,100股,金额670,61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暨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杨女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杨波女士已收悉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杨波女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7号)。

  杨女士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督促直系亲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将尽快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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