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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投资购买的私募基金已经成立并存续,但其在后续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法律与政策、不可抗力、行业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以及基金投资标的的经营与发展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伟隆”)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出资10,000万元认购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益安地风5号”)。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海南伟隆出资10,000万元认购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事项详见 2022 年2月17日、2022年3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二、本次认购私募基金的进展情况

  2022年3月8日,公司收到海南伟隆的通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海南伟隆与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以下称“益安地风5号”),海南伟隆出资10,000万元完成认购益安地风5号99,910,080.93份,具体信息如下:

  (一)基金名称: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资产管理人: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三)基金性质:契约型基金

  (四)运作方式:开放式

  (五)基金经理:王晓婷

  (六)基金年管理费率为2%,业绩报酬为超过8%/年收益部分的20%

  (七)认购金额:10,000万元

  (八)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情况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次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

  2、独立董事就本次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

  3、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认为,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购买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事项详见 2022年2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理财品种。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相关额度内的理财投资事宜,公司财务部和资金部具体负责委托理财的相关工作,配备专人跟踪每笔委托理财,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对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计核查;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及相应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现金流充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益安地风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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