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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 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概况

  2021年9月28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拟注销第三期回购已买入股份的70%(即221,032,019 股)以减少注册资本;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后,第一期回购所买入股份中剩余的46,365,753 股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回购买入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完成股份购买后,第一期回购所买入股份仍剩余的15,665,527股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前述事项涉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将共计注销股份283,063,299股,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914,469,040元变更为5,631,405,741元。

  二、债权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4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

  3、 联系人:严章祥、叶洁云、蔡毅炜

  4、 联系电话:0756-8669232

  5、 传真号码:0756-8614998

  6、 邮政编码:519070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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