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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孙公司部分财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能源”)于2020年12月4日、2021年2月26日分别收到有关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或《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深圳新能源、惠州新能源部分财产因涉及诉讼纠纷被申请财产保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财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财产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本次控股孙公司部分财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情况

  经核实,截止2022年3月7日,控股孙公司持有的位于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义合村西联组高田、下水流岭(土名)的土地、房产(产权证号为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12***号)已不存在查封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孙公司部分财产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标志着公司推动惠州新能源盘活资产清偿债务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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