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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合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24

  转债代码:118002        转债简称:天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9日,已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天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0.40元/股的130%(含130%),即65.52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天合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天合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25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5,2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2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73号)文同意,公司525,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合转债”,债券代码“118002”。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天合转债”自2022年2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天合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0.51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天合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022年1月6日,因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公司股本由2,068,026,375股变更为2,073,667,807股。转股价由50.51元/股调整至50.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2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天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2月17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公司股本由2,073,667,807股变更为2,073,735,688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转股价格不作调整,仍为50.4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9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天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0.40元/股的130%(含130%),即65.52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天合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天合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天合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合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邮箱:IR@trinasolar.com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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