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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普天科技园2号楼精进电动一层11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余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及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谢文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因疫情原因部分人员线上参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为一般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荣胜、郑晴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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