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11: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7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企业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规定;本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运作情况,同意此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资金周转,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且审议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认为该所能胜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融资需求,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一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总经理朱宝松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产品等。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授权的总额度。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六、风险管控
公司总经理根据《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该等投资决策,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机构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理财产品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议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朱宝松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立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丽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立信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次续聘立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立信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和对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结果,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所能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可胜任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552.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宜三、董事兼总经理朱宝松、独立董事孟晓俊、副总经理朱丽霞、副总经理钱少伦、副总经理张军冲、副总经理宋亮、副总经理兼董秘赵晓兵、财务总监马建良。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营业务模式等未发生变化。
1、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大型铸锻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包括自由锻件、模锻件及铸钢件等。公司产品按用途分为船舶配套大型铸锻件、电力配套大型铸锻件、工程机械配套大型铸锻件、海工平台配套大型铸锻件等,主要应用于船舶、电力、工程机械和石化等行业。
2、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大型铸锻件业务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方式,通过宝鼎废金属、宝鼎重工两家子公司并按业务流程和经营体系构建了以股份公司生产、销售为主,子公司专业化分工生产并同时提供一定的采购和销售支持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大型铸锻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锭、废钢。公司主要根据订单向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凭借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方式: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将合同提交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合同制定具体生产计划后进一步组织生产,部分产品的粗加工、热处理工序通过委外加工完成。
(3)销售模式
子公司宝鼎废金属将收购的全部废金属原料销售给子公司宝鼎重工用于其生产;宝鼎重工将其生产的大部分铸件产品交由本公司销售,其余小部分由其自主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全部锻件产品及宝鼎重工交由其销售的部分铸件产品。销售方式主要以销售人员直接面对客户的直销方式。
(4)定价模式
公司大型铸锻件业务采用“原材料成本+加工费”的方式定价,原材料成本由原材料单位价格和耗用量相乘得到,加工费主要由人工费、动力费、制造费和产品毛利等构成。
3、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特点、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及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细分行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我国已成为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生产大国,部分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但产品能级和产业自主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一方面低端产品严重供大于求,另一方面,船舶、电力、海工等行业不可或缺的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几乎完全依赖进口,制约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重视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公司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产品能级逐渐提高,综合实力逐步提升。作为船舶行业的上游大型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公司依托技术、质量与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细分行业中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
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行业周期及业绩驱动一定程度上受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18年10月19日,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公司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三名被告,请求判令三名被告向原告赔付因“虎锋轮”号尾轴断裂事故而支付的保险赔款19,636,288.17元(按2018年10月19日外汇牌价1美元=6.938元人民币计算)以及检测检验费、翻译费、差旅费计人民币337,718.71元,立案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案号(2018)鄂72民初1742号。武汉海事法院于2019年5月27日进行首次庭审,11月26日第二次庭审,12月27日第三次庭审。
截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已收到武汉海事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1)被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保险赔款损失人民币14,982,221.90元及利息(自2017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期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2)被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人民币55,009.60元;3)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对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第三人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4)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644.00元,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承担31,162.00 元,被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连带承担110,482.00 元。财产保全费5,000.00 元由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承担。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已依法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北省高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2021年5月13日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开庭,2021年6月29日,通过互联网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2022年1月14日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2、2021年3月上旬,公司收到宁波海事法院(2021)浙72民初346号传票:TIGER BULK NO.7 LIMITED(泰格散装7号有限公司)以海事海商纠纷为由,将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三被告诉至法院,第三人为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虎锋轮”停运期间的租金、燃油及员工工资等损失1,532,863美元,按起诉状具状之日2021年1月4日美元兑人民币6.5321的利率,折合人民币10,012,814.4元;2)判令被告赔付原告自事故发生之日2016年10月31日起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以10,012,814.4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本案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证据保全费、差旅费等由被告承担。宁波海事法院已于2021年2月7日受理并立案,预计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2日。
根据原告诉求,此案要求公司、推进系统公司及螺旋桨公司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12,814.4以及利息1,766,699.38元,赔偿本息合计11,779,513.78元,公司同样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此案赔偿本息总额按50%比例确认未决诉讼预计负债5,889,756.89元,计入2020年度营业外支出。
2021年5月17日,宁波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72民初346号之一,做出本案中止诉讼的裁定,待湖北高院(2021)鄂民终256号案件二审判决生效后再进行。
3、2021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宝鼎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包括招金集团、永裕电子等在内的交易对方收购金宝电子63.87%股份,并拟向控股股东招金集团及/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11日、2022年1月11日、2022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宝松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7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宜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阎海峰、孟晓俊、谭跃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1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计,公司2021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64,754,996.1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0,624,272.03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和对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结果,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所能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可胜任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本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 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 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或持股凭证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3月2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办。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29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琳 赵晓兵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0571—86319217
邮箱:bdkj@baoding-tech.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2;投票简称: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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