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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公司于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25,923,3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77,699,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1,091,809.7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56,607,190.28元。

  上述资金于2016年5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1545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607,190.28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756,567,605.00元,二者相差39,585.28元,主要系保荐承销费的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196,116.70元与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531.42元(不含税)之间差额,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以自有资金补齐该差额。

  注2:本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具体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7年3月,重庆纸研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3903115110903),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分批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

  注3: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3905642910712)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本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具体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17年7月,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089159484),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从初始存放银行转移到新开设账户。

  注5: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0050108360000000100)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非公开发行“高性能玻璃微纤维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 0.00元。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宣汉正原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宣汉正原、兴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6: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7: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8:公司存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5000089159484)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专户余额为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牌坊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9: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余额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23903115110903) 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重庆纸研院、华福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及“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1-1、1-2。

  1、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重庆纸研院,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宗地变更为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26号(重庆纸研院现有厂区内)。

  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四社(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5-34号地块变更为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3、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变更为公司直接实施,实施地点由宣汉县土主镇庙潭村(普光工业园区)CB(53)-2016-27号地块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路组团GA标准分区Ga21-1/02号。

  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4、公司将“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将“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16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582.4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5,58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229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5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以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

  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之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1,419,676.71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8,558,737.0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55,042.7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62%,为待支付尾款余额及尚在建设中的募集资金项目余额。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1、2-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部分投产项目已完工,收益情况详见2-1、2-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5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A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十日

  附件1-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19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7,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注4: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1,07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1-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原预计完工时间为2020年8月。此项目建设延期,现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8月。

  附件2-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说明书承诺效益为22,903.34万元。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公司对此项目承诺效益进行调整。

  注2: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受市场供需变化、产品技术革新升级等因素影响,短期规模效益及技术优势暂未显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3: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受市场供求波动影响,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4: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5: 公司“高效无机真空绝热板衍生品建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高比表面积电池隔膜建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附件2-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2021年8月完工投产,由于投产时间较短,规模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0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远环境”),系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2年度拟为悠远环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金额不超过20,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悠远环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136.9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干净空气”市场需求旺盛,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悠远环境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悠远环境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悠远环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136.96万元。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悠远环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35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LIEW XIAO TONG(刘晓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204.64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环境保护及空气过滤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本公司、悠远环境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和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悠远环境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系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悠远环境持续稳定高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悠远环境,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悠远环境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悠远环境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0,35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26%,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悠远环境营业执照;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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