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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1日

  至2022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3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1、12、13、22、23、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310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董佩

  电话:0579-86312102

  传真:0579-86563787

  邮箱:stock@tospolighting.com.cn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1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决策程序规定,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所做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能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对方资质良好,能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的要求。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预计额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东阳市横店镇医学路85号五楼;法定代表人为何永强;注册资本为525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水资源开发利用,自来水生产、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管件及水表批发、零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9,584.55万元,净资产8,462.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710.52万元,净利润2,137.49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浙江好乐多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南街1号-1;法定代表人为马剑胜;注册资本为3,16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针纺织品及原辅材料、乙类非处方药、音像制品、书刊、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批发兼零售,餐饮服务;儿童游乐园服务(以上两项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建筑装潢材料(不含砂石料、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不含危险品)、五金产品、装饰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金银制品、珠宝、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不含弩及出版物)、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出版物)、眼镜(不含软性角膜接触镜)、电动车、皮革制品、纸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连锁超市投资;城市燃气供应行业投资(以上两项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停车服务;电子游艺厅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78,495.76万元,净资产28,565.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099.02万元,净利润2,904.01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好乐多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万盛街;法定代表人:桑小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6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服务;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诊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05,410.77万元,净资产431,138.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5,385.94万元,净利润-40,415.81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胡江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过磅服务;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7,416.01万元,净资产17,267.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084.17万元,净利润2,923.6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洪成;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9,608.97万元,净资产22,199.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75.54万元,净利润33.7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磁性材料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农药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医疗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1,220,218.96万元,净资产2,578,182.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83,641.73万元,净利润276,093.65万元(未审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7、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八仙街25号;法定代表人为杜一心;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潢、园林古建、设备安装、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和预制构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1,177.43万元,净资产43,989.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8,110.90万元,净利润1,560.64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通过浙江东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8、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梅锐;注册资本113,368.4103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残疾人座车制造;残疾人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总资产439,870.08万元,净资产248,387.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9,981.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377.52万元(未审计)。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横店控股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48%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9、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徐金标;注册资本3,857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5,131.58万元,净资产16,234.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269.54万元,净利润3,650.89万元(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30%股权,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的情形。

  10、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工业大道);法定代表人为钱斌;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游览景区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5,164.85万元,净资产2,605.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3,540.80万元,净利润15,300.54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间接持有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1、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301室、401室、501室、701室、901室、1001室、1101室、1201室;法定代表人为罗旭峰;注册资本61,006.5893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总资产2,231,391.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47,587.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7,661.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057.48万元(未审计)。由于其为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横店控股持有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76.97%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2、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任海亮;注册资本为162,671.2074万元;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为接待本公司客人提供餐饮、住宿、舞厅、卡拉OK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磁性器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子产品、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硅片及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净水器、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器、硫酸铵、氮甲基吡咯烷酮的销售,光伏系统工程安装,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及技术咨询,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公司发布的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17,344.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72,410.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0,461.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449.10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50.5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3、浙江横店禹山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陈剑;注册资本为1,1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园艺景观工程、市政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运动场工程的设计、施工;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养护、道路养护;园林设备销售;草种、草坪、苗木、花卉的培育繁殖、批发和零售;农作物种植、经济林木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210.06万元,净资产1,356.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25.91万元,净利润131.55万元(未审计)。

  浙江横店禹山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兄弟公司,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4、横店文荣医院,注册地址为横店镇迎宾大道99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志兴;开办资金为200万元;业务范围: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7,776.71万元,净资产28,697.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199.28万元,净利润336.79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占横店文荣医院出资额100%,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5、浙江横店全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国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新媒体技术研发;户内外广告及影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员经纪;影视策划、宣传;网络游戏开发;摄影摄像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产业信息咨询服务、影视文化产业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影视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227.59万元,净资产256.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12.51万元,净利润118.81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横店全媒体科技有限公司98%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6、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韦玉桥;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0,236.45万元,净资产8,830.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837.46万元,净利润1,051.9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7、东阳市横店文荣实验学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医学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韦国清;开办资金500万元;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4729.45万元,净资产-154.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4.21万元,净利润-654.08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东阳市横店文荣实验学校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8、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灵隐寺18号后门;法定代表人为郑宇阳;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住宿、餐饮、美容服务、娱乐服务(范围详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游泳池的经营和管理(凭许可证经营),卷烟、雪茄烟的零售(详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车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健身服务,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汽车出租服务,附设商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9,406.53万元,净资产-2,881.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43.58万元,净利润-978.13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9、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60号813-815室;法定代表人为梅锐;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5,171.74万元,净资产13,381.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071.2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0、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黄雷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税务咨询、税务申报、代理记账; 影视策划、咨询;影视会展服务;对影视企业的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63,837.67万元,净资产-4,217.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58.21万元,净利润-214.95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1、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徐天福;注册资本为63,42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全国影片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场地租赁,会展会务服务;影院投资建设;企业管理咨询;电影放映设备技术服务;眼镜(不含角膜接触镜)的销售;日用百货、玩具、工艺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下设分支机构凭执照经营:电影放映;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电子游戏服务;电影虚拟现实体验服务。根据公司发布的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45,692.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9,170.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6,569.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3.97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88.3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2、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马跃显;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非学历非证书文化艺术培训;日用品零售;水电维修;旧货零售;白蚁防治;电子产品工程安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306.40万元,净资产173.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5.11万元,净利润0.26万元(未审计)。

  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兄弟公司,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99号;法定代表人为祝方猛;注册资本为117,852.3492万人民币;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总资产878,655.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86,646.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39,915.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213.3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1.01%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4、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薛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玩具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模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玩具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7,366.78万元,净资产29,683.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053.59万元,净利润411.03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5、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1602室;法定代表人为李佳;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4,531.89万元,净资产633.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64.70万元,净利润298.7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通过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6、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倪强;注册资本为14,4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39,280.31万元,净资产17,224.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1,144.28万元,净利润1,478.5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采购生产原材料,主要包括向江西奥普采购灯管,向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能源等;第二类是因业务招待、职工福利等接受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横店文荣医院等的餐饮、住宿、医疗服务;第三类是接受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浙江横店禹山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及绿化工程服务等。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价格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2)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向横店集团控股下属子公司、江西奥普等关联企业销售商品;第二类是子公司公共照明为关联方提供照明工程施工服务。

  该等交易定价的协商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参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3)租赁

  公司向关联方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租用宿舍。

  公司向关联方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出租厂房。

  该等交易定价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可比的市场公允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1)公司向关联方即参股公司江西奥普采购灯管,既可以控制原材料质量,又有利于将自身资源集中配置在成品生产上,符合公司利益。

  (2)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系横店控股在横店镇内设有多家涉及零售、酒店、影视院线、运输及建筑等企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不可避免地产生关联交易,该类关联交易特点为涉及企业数量较多、性质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不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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