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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童永胜先生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张志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8,040,1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84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99,020,5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9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9,019,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4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85,713,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2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46,693,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38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9,019,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4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37,909,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9%;反对1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582,3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0%;反对13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38,035,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08,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 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 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03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71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敦渊、王浩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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