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26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议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集团二十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7人,代表股份210,753,70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8.285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18.4787%。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4,285,61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4.253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14.4044%;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6,468,08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4.031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4.0743%,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4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1人,参加网络投票的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271,16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6.270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6.336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10,594,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5%;反对15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2,111,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97%;反对15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83%;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3,425,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47%;反对4,926,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4%;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7,342,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09%;反对4,9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64%;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本议案关联股东高欣、张洪文、牟科向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3,425,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47%;反对4,926,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4%;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7,342,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09%;反对4,9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64%;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本议案关联股东高欣、张洪文、牟科向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3,641,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82%;反对4,709,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602%;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7,558,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794%;反对4,709,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160%;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本议案关联股东高欣、张洪文、牟科向回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5、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10,59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2%;反对15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3%;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2,109,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0%;反对15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5%;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陈杰、易昕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2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
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婷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化集团”)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实际控制人郑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7,519,3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93%),其一致行动人张婷女士持有公司3,19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7%)。实际控制人郑戎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将不超过2,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74%)减持至张婷女士名下。张婷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87%)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郑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止目前,郑戎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张婷女士本次已累计减持14,999,919股,达到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郑戎女士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张婷女士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33.18元/股-34.948元/股。
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后,在2017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4日期间,郑戎女士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已达到1%,并于2022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郑戎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张婷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实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跟踪减持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郑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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