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90 公司简称:纳微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 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8,410,362.31元(含税),占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1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高性能纳米微球材料研发、规模化生产、销售及应用服务,为生物医药、平板显示、分析检测及体外诊断等领域客户提供核心微球材料及相关技术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纳米微球的制备和应用技术研究,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微球品牌,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国“芯”材料。公司秉持“以创新,赢尊重,得未来”的经营理念,长期坚持底层技术创新和跨领域合作,突破了微球精准制备的技术难题,实现对微球材料粒径、孔径及表面性能的精准调控,成功将产品应用于生物医药、平板显示、分析检测及体外诊断等众多领域,打破了国外领先企业长期以来的技术和产品垄断,加快了高性能色谱填料和间隔物微球的国产化速度,推动了国产自主研发产品打入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的进程。
通过持续十余年的跨领域研发创新、技术进步与产品积累,公司建立了全面的微球精准制备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化体系,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几家可以同时规模化制备无机和有机高性能纳米微球材料的公司之一。公司能够根据相关领域的关键应用需求,精准调控微球材料的尺寸、形貌、材料构成及表面功能化,进行精准化、个性化制备。公司目前可提供粒径范围从几纳米到上千微米、孔径范围从几纳米到几百纳米的特定大小、结构和功能基团的均匀性微球。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用于生物制药大规模分离纯化的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微球、用于药品杂质分析检测的色谱柱、用于控制LCD面板盒厚的间隔物微球以及体外诊断用核心微球等,同时能够为客户提供分离纯化技术服务。
2.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目前产品和服务主要涉及生物医药、平板显示和体外诊断等三大应用领域。生物医药领域,公司主要为药品大规模生产提供关键的分离纯化材料,同时也为药品质量检测和科学研究提供分离和分析色谱柱及相关仪器设备;平板显示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用于控制LCD面板盒厚的聚合物间隔物微球(间隔物塑胶球),同时可以提供包括以二氧化硅为基质的间隔物微球(间隔物硅球)、导电金球、标准颗粒、黑球等在内的其他光电应用微球材料;体外诊断领域,主要提供磁微粒化学发光、胶乳免疫比浊、免疫荧光、核酸提取等产品所需的磁珠、乳胶微球、荧光微球等关键微球原材料。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依托深厚的微球精准制备底层技术基础和优势,拓展相关领域的产品和业务,持续提升自身的成长空间和天花板。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行业惯例及市场状况合理选择经营模式,并根据发展战略、客户需求和供应商情况及时调整完善自身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建立了完备的采购体系,通过合格供应商目录对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公司采购主要包括成品及原材料,成品系应客户需求自其他厂商采购,用于与公司产品搭配销售;原材料则用于公司自产产品生产。鉴于公司的产品特性,公司采购原材料品种多、质量要求较高,主要采购的原辅材料包括化工原料、包装材料、生产研发用化学试剂、耗材等。
2. 生产模式
公司设有生产中心对公司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公司主要产品均为标准品,制定安全库存指标,根据实时库存和销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根据临时订单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对于定制产品等非主要产品,公司一般根据订单组织生产。
3.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通过与客户对接,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筛选合适产品,并为部分客户提供应用技术解决方案以实现产品销售。
在主要的生物医药领域,公司主要从早期研发阶段开始提供分离提纯材料或解决方案,深度绑定客户。在此过程中,对于较为早期的生物制药产品,公司可以在研发阶段切入,定制化研发客户需要的色谱填料及层析介质,并有望基于前期介入,在规模化生产阶段锁定客户;而对于较为成熟的商业化阶段生物制药产品,公司则主要提供分离提纯使用的材料(核心耗材)的一种可替代选择。借助这样的模式,公司已经与众多医药生产企业、科研院所、色谱柱生产企业及CRO/CDMO(合同研究组织/合同工艺开发和生产组织)企业等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整体化解决方案,推广“交钥匙”工程模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除与客户对接的销售团队外,公司设有专门的应用技术开发部门,为客户提供药品分离纯化方案,从而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
4. 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的模式,针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事前立项评审、事中跟踪管理、事后结项验收的全项目周期管理。各研发团队根据分工,分别聚焦特定领域进行专项开发,必要时邀请其他学科专家合作以实现技术突破;针对重点研发项目,公司亦组织核心研发团队进行攻关。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目前已形成了微球合成技术平台、微球功能化技术平台和微球应用技术平台,可实现高性能纳米微球材料的精准制造和多领域应用拓展。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生物医药分离纯化和分析检测行业
色谱技术作为目前分离复杂组分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是现代工业中最重要的物质分离技术之一。色谱技术主要有两大应用方向,用于工业分离纯化时被称为制备色谱,应用包括医药、食品及环保等领域,其中医药特别是生物医药是主要应用市场;用于实验室分析检测时被称为分析色谱,广泛应用于药品质量分析、食品安全检测、环境监测、石油化工产品杂质控制、化学和生命科学研究用分离分析等。
生物药生产环节下游需要通过分离纯化提高产品的纯度和收率,保障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因此分离纯化成为生物药的核心生产环节,普遍占据整个生产成本的一半以上。由于可以对复杂组分进行分离,色谱技术几乎是生物制药分离纯化的唯一手段,高纯度、高活性的生物制品制造基本都依赖于色谱/层析分离技术。色谱填料(应用于生物大分子领域时又被称为“层析介质”)是液相色谱技术的核心关键,应用领域广泛,并对分离纯化的结果和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生物制药生产效率的提高与生产成本的降低,离不开下游分离纯化工艺的突破创新;其中,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及其工艺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与下游制药行业息息相关。
据Frost&Sullivan报告,全球生物药在需求增长和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推动下,尤其是单抗类产品市场增长的推动下,预计从2019年的2,864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达到4,56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9.8%。随着中国经济和医疗需求的增长,中国生物药市场发展迅速,预计2018年至2023年期间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9.4%,预计到2023年达到人民币6,357亿元的规模;其中中国PD-1和PD-L1抑制剂市场在2019年达63亿元,预计将以67.0%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24年的819亿元的规模。
在生物医药发展中,作为行业快速增长的基础,设备和耗材的增长又大大快于整个行业的增长,其中耗材的比重又高于设备,且处于持续不断增长中。作为主要耗材的纯化填料/介质,具有产品技术复杂,质量控制严密,应用工艺多样和法规监管严格等特点,之前一直为欧美日少数供应商垄断,至今仍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垄断的后果是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受到抑制,国外产品更新慢,创新不足,技术换代迟缓,成本长期居高不下,限制了中国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因此,可替代进口产品的高性能国产化微球材料具有巨大市场潜力。近年来,我国高端生物制药产业快速发展,生物药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新产品上市速度加快,市场竞争加剧,生物制药厂家面临巨大成本与安全供应压力,因此对性能优异、供应稳定、价格合理的国产分离纯化材料产生了迫切需求;同时,我国传统小分子原料药厂商亦面临产品质量提升与环保减排的压力,可通过高性能色谱填料微球的使用改进分离纯化工艺,保障生产安全,促进传统小分子原料药产业升级转型,提高国内制药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在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领域,美国思拓凡公司(Cytiva)、日本东曹株式会社(Tosoh)、美国伯乐实验室有限公司(Bio-Rad)、德国默克集团(Merck)等大型跨国科技公司是层析介质的主要市场参与者;在中小分子分离纯化领域,株式会社大阪曹达(Osaka Soda,原名Daiso)、富士硅化学株式会社(Fuji)及瑞典诺力昂公司(品牌为Kromasil)等是色谱填料的主要生产厂家,产品主要为以硅胶色谱填料为代表的无机色谱填料;在液相色谱分析耗材领域,美国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Agilent)、美国沃特世科技公司(Waters)、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Thermo Fisher)等是主要供应商。上述主要市场参与者均为具有数十年经营记录的跨国企业,业务网络覆盖主流国际市场,在产品技术方面,除长期专注于材料领域之外,更是进一步形成了覆盖生命科学、医疗保健、分析化学等多领域的丰富产品组合,具有较为可观的经营规模。
(2)平板显示用微球行业
尽管在单块面板中用量较小,微球材料整体仍然是平板显示行业面板制造不可或缺的原材料,大部分显示器面板均需间隔物微球用于屏幕及边框的盒厚控制,其中聚合物间隔物微球产品用于液晶显示器的面内支撑,黑色化的微球产品应用于车载显示器内部,无机硅球应用于面板边框支撑。除间隔物微球外,在聚合物微球表面镀上镍和金等金属层所形成的导电金球,可用于LCD边框起导电联接作用,同时也是电子封装关键材料各向异性导电胶膜(ACF)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调光膜(PDLC)近年来的加速发展,也为间隔物塑胶球开拓了新的应用场景。结合平板显示行业的快速发展与巨大体量,光电应用微球材料的市场前景依然广阔。
智能调光膜(PDLC)面世已有20余年,限于成本高昂,一直未能在建材领域广泛使用,近年来由于国产厂商的大力推动,开始逐步进入消费级建材市场,微球是其中的关键物料,生产成本占比也显著高于平板显示器,届时有望带来较大增长。
(3)体外诊断用微球行业
微球是磁微粒化学发光、胶乳免疫比浊、免疫荧光、液相芯片、核酸提取等过程的关键材料与反应载体,主要依赖德国默克集团(Merck)、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Thermo Fisher)、日本JSR集团等国际厂商供应。
近十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发展尤为迅速。根据Allied Market Research数据,2019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约为705亿元,2014-2019复合年增速约为18.64%,增速明显高于全球平均;预计到2021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可达983亿元。终端市场的增长带动了包括微球在内的国产关键原料和关键部件等产品的快速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色谱填料/层析介质、色谱分析柱、间隔物微球及体外诊断用微球等。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单分散色谱填料/层析介质打破了国外少数公司对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垄断,凭借卓越产品性能开始出口至国外,成功改变以往中国单向进口高性能色谱填料/层析介质的局面。间隔物微球方面,由于其是液晶面板控制盒厚的关键材料,制备技术难度大,长期以来被少数几家日本公司垄断,公司相关产品亦成为间隔物微球国产化重要突破。体外诊断用微球产品中除核酸提取用磁珠扩增产能保障疫情防控需求外,化学发光用磁珠和荧光微球均进入客户端验证和小批量应用。
公司技术领先,产品线丰富,在国际国内均具备一定竞争力。但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医药客户,该类客户由于药品法规政策、使用习惯、生产路线等原因,更换色谱填料难度较高,对已选定的色谱填料黏性较大,因此公司目前在市场开拓方面有提高空间。
为此,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强自身销售队伍建设及培训,销售队伍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医药客户从药品前期研发阶段进行切入,有助于后续转为规模化生产阶段锁定客户。同时,在客户服务上,公司积极及时响应客户需求,配有专业团队根据客户产品特性及客户具体需求选择色谱填料及层析介质,亦可为客户定制专用色谱填料,并提供相应色谱填料及层析介质试用,在产品质量过硬的前提下,不断优化服务品质,从而扩大产品销售。由于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和疫情防控影响,医药类客户和体外诊断产品客户出于关键生产原材料的安全供应考虑,对于国产填料和微球产品的采购意愿加强,公司作为国内细分领域的龙头,将明显受益于此,有利于自身客户拓展及市场地位的提高。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对于快速增长的国内生物医药市场,国产色谱填料供应商也迎来了巨大的国产化替代趋势和机遇,主要原因如下:1)国家药品集采政策逐步落地,药企对成本端的重视程度大大提升,对性能优异、供应稳定、价格合理的国产分离纯化材料产生迫切需求;2)复杂的国际关系下,本土生物医药企业对于生产的核心耗材具有较强的自主可控诉求;3)疫情因素(疫苗和中和抗体等)带来了全球生物制药上游需求的爆发,进口填料的供货效率降低,加速了药企对包括色谱填料在内国产原材料生产商的认可。基于以上趋势,具备完备技术积累的国产化色谱填料供应商,有机会迎来市场扩张和份额提升的双重红利。
目前生物医药产品已从传统蛋白疫苗,单抗向mRNA疫苗、双抗、多抗、核酸药物等创新药物快速发展,多联、多价新型疫苗,治疗用疫苗等快速迭代,与此相对应的新的高性能纯化介质的市场需求也在快速增长。行业整体增长和药物迭代更新必然对色谱填料的需求和技术创新带来机遇和挑战。
随着国内产业升级的进程加快以及环保要求的提升,很多药物采用的低效高污染工艺急需进行技术革新,这给公司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4,634.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08.97万元,同比增长158.7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15.87万元,同比增长172.09%。
我国生物制药产业快速发展,对性能优异、供应稳定、价格合理的国产分离纯化色谱填料和层析介质产品产生了迫切需求。公司依托纳米微球底层制备技术创新优势,已积累形成较齐全的产品线、规模化生产能力和专业高效的应用技术服务能力,支撑了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0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714.3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0,793.6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01Z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916.3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877.2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254.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132.1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6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 0198 8836 0000 5627);2021年6月15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 0078 8013 0000 5916);2021年6月15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 0468 2110 908);2021年6月15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 0010 1330 0606 22)。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916.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2,996,583.71元。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01Z0171号”《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定期存单14,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产品2,000.00万元,合计金额16,000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3月10日,中信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鉴证结论
2021年3月1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073号),鉴证结论认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本年投入金额与累计投入之间差异522.52万元为募集资金置换中属于2020年的投入;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7,383.66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90.05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公司基于所处行业、公司发展阶段、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8,089,735.9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432,708.56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1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0,389,437.7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94,336,270.45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 2021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8,410,362.31元(含税),占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1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生物制药分离纯化用色谱填料和层析介质。近年来,我国高端生物制药产业快速发展,生物药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新产品上市速度加快,市场竞争加剧,生物制药厂家面临巨大成本与安全供应压力,因此对性能优异、供应稳定、价格合理的国产分离纯化材料产生了迫切需求;同时,我国传统小分子原料药厂商亦面临产品质量提升与环保减排的压力,可通过高性能色谱填料微球的使用改进分离纯化工艺,保障生产安全,促进传统小分子原料药产业升级转型,提高国内制药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处于难得的市场发展机遇期,需要积极投入资金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和实施战略布局。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作为生物制药分离纯化的主要耗材,色谱填料和层析介质具有产品技术复杂,质量控制严密,应用工艺多样和法规监管严格等特点,之前一直为欧美日少数供应商垄断,至今仍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所占市场份额仍较少,需要在新产品研发创新、应用技术服务和生产供应能力等多方面持续加大资金投入。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8,089,735.96 元,公司2021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8,410,362.31元(含税),占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10%,符合公司在《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有提升应用技术服务平台、扩建常熟生产基地产能等重大资金投入计划。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系2021年6月新上市公司,适逢中国生物医药产业蓬勃发展期,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继续运用到主营业务的发展中,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业务的不断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情况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艳,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何双、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鉴证等费用共人民币60万元(不含税)。
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IPO期间恪守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该所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金额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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