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9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2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22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2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2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22年3月23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2年3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1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郭聪明先生、林瑞进先生因工作调整,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郭聪明先生、林瑞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郭聪明先生、林瑞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郭聪明先生、林瑞进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提名陈金铭先生、曾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金铭先生、曾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2年3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余励洁女士因工作调整,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余励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余励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余励洁女士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聘任林伟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林伟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
林伟青先生曾任公司监事,在其离任至被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未有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截至公告日,林伟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过对林伟青先生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的考察,董事会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与财务总监的能力。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2年3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高新颜先生、王孝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高新颜先生、王孝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
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2年3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弘先生因工作调整,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弘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陈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5,000股(其中所持股票400,000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陈弘先生将在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将按照职务变更前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陈弘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弘先生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由副总经理王孝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2年3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金铭,男,1963年10月出生。现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国贸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长等职。
特别说明:陈金铭先生现任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陈金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除上述任职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曾源,男,198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部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贸易事业部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经营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
截至公告日,曾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除上述任职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伟青,男,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监事,厦门国贸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
截至公告日,林伟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除上述任职外,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新颜,男,197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厦门信达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电化(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等职。
截至公告日,高新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00,00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孝顺,男,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法务部总经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法务部副经理、法务总监等职。
截至公告日,王孝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0,00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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