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按照《告知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请做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告知函回复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并积极做好发审委会议的准备工作。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