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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成正辉先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66,67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6,667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16,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具体如下:公司原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原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的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向其他银行新增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借款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上述新增/续期的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批准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关联董事成正辉、徐轶青和戴振华回避表决。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2,727,731.6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9,046,546.34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1,755.32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326号)。上述事项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 年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78,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与《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3 月 11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1,899,211.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189,921.11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3,709,289.9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8,378,831.34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配33,335,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48,753,121.28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现拟定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66,67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6,667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31日   13:30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0栋宝石大厦22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

  至2022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3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B栋601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然然

  联系电话:0755-86951506

  传真:0755-83480508

  电子邮箱:ir@aptmed.com

  邮政代码:51800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B栋601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除携带相关证件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3、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4、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松柏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夏洋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骞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张松柏、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洋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骞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结合其在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 11 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同意公司2022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向保险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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